根據《連江縣人才住房保障實施意見》(連委人才〔2022〕6號)有關規(guī)定,將開展連江縣人才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及租賃補貼申請受理工作,現(xiàn)就申報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1.申請人需屬于《連江縣人才住房保障實施意見》規(guī)定的1-7型保障對象:
1型保障對象:福建省高層次特級、A類人才;
2型保障對象:福建省高層次B、C類人才,福州市高層次D類人才;
3型保障對象:福州市高層次E類人才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業(yè)技術人才,高級技師職業(yè)資格技能人才;
4型保障對象: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;
5型保障對象:福州市高層次F類人才;
6型保障對象:連江縣高層次G類人才;
7型保障對象:從2023年1月1日起從縣外引進的中級職稱專業(yè)技術人才、技師職業(yè)資格技能人才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(yè)生、技工院校全日制(預備)技師班畢業(yè)生。
2.保障對象應在我縣企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(企業(yè)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必須為連江縣),在我縣繳納城鎮(zhèn)職工養(yǎng)老保險滿 3 個月且落戶。其中,勞務派遣人員所在勞務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注冊地及企業(yè)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均須為連江縣。
3.省級高層次人才不受社保繳交及落戶的屬地限制。
4.人才保障家庭(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應在我縣無自有住房、未享受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,申請之日前5年在連江縣內無商品住房交易行為;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,就高享受一次;申請家庭為離異的,離異時間需滿2年。
(詳見附件1)
二、保障標準:
詳見附件1。
三、申報時間及地點
時間:2024年2月21日-3月8日(正常工作時間)
地點:連江縣人才公司(連江縣鳳城鎮(zhèn)丹鳳東路25號海聯(lián)大廈1樓,咨詢電話:0591-26363622、0591-26230092)
四、申報方式
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《人才住房保障申報表》(附件2,一式三份),簽名并由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后,連同證明材料(詳見附件3,一式三份)一同提交給縣人才公司。
五、其他
1.申請人弄虛作假、虛報瞞報取得人才住房保障資格并獲得住房保障,經核查屬實的,責令退回補助資金,作為不良信息記入其信用檔案,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對出具虛假材料的單位,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,取消該用人單位今后 5 年享受本縣所有人才政策資格。
2.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,將在連江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。
附件1:連江縣人才住房保障實施意見
附件2:人才住房保障申報表
附件3:連江縣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材料審核單
連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4年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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